定義恐襲有別 旅保未必賠償
發布時間: 2015/08/19 00:49
港府昨對曼谷發出紅色外遊警示,有即將出發的市民擔心旅遊保險不受保障。
保險業界表示,有旅保條款列明,若政府界定事件為恐襲,投保人不幸傷亡將不獲賠償,即使涵蓋恐襲亦有不同定義,例如土製炸彈襲擊受保、但沙林毒氣、核武則不受保,呼籲市民投保時要注意條款細則。
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主席潘榮輝表示,旅客在旅行途期間,港府對當地發紅或黑色旅遊警示,若投保人於當地發生傷亡事故,一般旅遊保險會作出賠償,不過有些旅保沒涵蓋「恐襲」、「戰爭」引致的意外傷亡,保險公司會以當地政府如何定性意外為準。
本報查閱市面旅保保障條款,有旅保稱「保障因恐怖主義活動而引致之損失及損毀,惟不包括使用任何核子武器或設備或生物或化學物品的恐怖主義活動」,記者以曼谷爆炸為例,致電保險公司查詢,對方指爆炸意外成因及性質,均以當地政府發布為準:「若傷亡由土製炸彈引致,可受保;但沙林毒氣等化武就不受保。」
記者追問若投保人在爆炸中受傷,但泰政府仍未定性事件,可否按旅保獲醫療輔助,對方表示會提供醫療協助,但最終人身意外賠償,則須待當地政府發布最終調查結果,才可進行理賠。
潘榮輝指若旅客提早結束行程返港,部分旅保可賠償衍生之費用及損失;若旅客本身已購買人壽或意外保險,在外遊時不幸傷亡,亦可獲賠償。
至於因紅色旅警而未能前赴當地的旅客,潘榮輝表示,部分旅保可賠償取消或更改行程損失,包括旅遊服務機構無法退回之訂金或費用:「投保人應向保險公司提供文件,證明自己曾向旅遊服務機構爭取退還費用未果。」